元月1日,在海南三亞舉辦的中國企業家高爾夫聯隊年度總決賽間隙,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教授許小年作了題為《從傳統社會到公民社會》的演講。他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、現代性啟蒙等問題與隊員們進行深入的探討和富有成效的交流,隊員們分享到巨大的價值。
許小年指出,改革開放三十年,經濟上單兵突進,其它問題暫擱一邊,先發展經濟。然而另一方面,貪污腐敗盛行,公權力無限膨脹,收入分配不均,社會不公,道德淪喪,社會價值觀缺失,我們看到當前一系列經濟、社會、政治、思想觀念方面的問題,已經到了一個必須要正面問答的時候了。
他用大量的篇幅,從歷史的角度,為我們詳細介紹了孔子時代的“禮崩樂壞”,諸子百家提出的關于重建社會秩序的主張,法家在戰國末期的暫時勝出及秦末的必然失敗,以及漢代儒生董仲舒提出的經過改良的“儒表法里”。
許教授認為,“儒表法里”制度雖然維持了兩千多年,但是沒有進步。實際上,王朝的超穩定是與大災難交替發生的。一個王朝是以巨大的代價換來的,百年盛世之后往往是大戰亂,換句話說,我們兩千年文明的持續是以巨大的代價換來的。
只有延續而沒有進步,只有循環而沒有突破。原因在哪里?原因在于社會激勵機制的扭曲。社會精英可以依靠政治權利獲得經濟上的利益,精英們沒有把時間、精力用在開拓創新上,而把時間都用于爭奪政治權利,只要奪得了政治權利就可以在財富的再分配中占據有利的地位。
為此,他提出了創建公民社會、現代性啟蒙的主張。他認為,公民社會可以解決歷史上“儒表法里”體系所不能解決的三個問題,即大動亂與大災難的交替發生;社會激勵扭曲,導致我們的文明持續而無進步;無法滿足現代人發展個人潛能。
他說,“儒表法里”體系會造成周期性的動蕩和破壞,因為權利不受到制約,而在公民社會,權利是受到公民制約的,從一開始就受到公民的制約,公民用契約的方式,約束政府權力的無限擴張。這與儒表法里的制度有本質的區別,因此避免了社會周期性的動蕩和破壞。
第二,公民社會保護每個人的權利,因此個人想發財,沒有別的辦法,不可能靠財富再分配來發財,不可能靠巧取豪奪、政治力量來剝奪別人的財富。在這樣的社會中,只有一條路子,只有自己去創造財富。傳統社會是非法搶來的,打家劫舍搶來的。而在公民社會中,個人的權利和財富得到有效的保護,社會激勵是把人民的聰明才智,指向財富的再造而不是財富的再分配,這樣就解決了我們兩千年文明持續而無進步的問題。
第三,在公民社會,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上帝,每個人在社會中都有同樣的發展自身潛力的機會和條件。從個人層面出發,經過社會建立起權威,再從權威建立起整個社會秩序。
在現代社會中,許小年認為,社會契約保障機制有三點非常重要。
首先是政府要依法執政,政府權威不能超過公民授予的范圍,沒有法律的規定政府不能干。老百姓在法律面前,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全能干;在政府那里,只要法律沒有允許的都不能干,用法律來限定政府的執政范圍。任何政府的行動都要得到全體公民的授權,這是法律。
第二是選舉制,選舉制從本質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懲罰機制。當政府違約的時候,委托人可以換人?,F代社會的選舉制為了確保契約的順利執行,而不是把最有能力的人選到最合適的崗位上去,懲罰機制使得政府不敢違約,你要敢違約我就換人。
第三,為了保證契約的執行要消除信息的不對稱。在政府與公民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,委托-代理是一個非常棘手的事情。委托人無法監督,所以消息要對稱,契約雙方應該有著同樣的信息級,需要媒體自由。
許教授最后說,傳統社會向公民社會過渡是一個漫長充滿偶然性的過程,現在需要啟蒙,要讓老百姓意識到什么叫公民社會,要讓老百姓意識到他的權利是什么,“勇于運用自己的理性”。他特別強調說,啟蒙是自我啟蒙是大眾啟蒙,而不是知識精英的啟蒙,而是有全民參與的,全民思想觀念根本的轉變,這是啟蒙。